21 下雨了

谷雨白鹭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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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这个杂种东西、是翅膀长硬了吗?看我今天怎么收拾你!”

    “嘭嘭”的拳头像雨点落下,王焕之佝偻着背,跪在青石板上。他一动不动,任由那些拳头落下。

    这里是造山书店的后巷,肮脏污秽,垃圾丛生。那男人拽起他头发,厚厚的书重重的向着他的脑袋砸过来。

    他头晕脑胀地摔在地上,脑浆子荡得像豆腐脑。

    “别打了,别打了——”

    沈兰香疯了一样跑过来,她推开男人。用身体挡在王焕之身前,激动地向男人吼道:“他现在不是松尾焕之,他是王焕之!他若是伤痕累累的回去,王靖荛会不多心?你这么愚蠢,迟早会坏大佐的事!”

    男人嘟囔两句,阴森的目光狠狠瞪着王焕之。他一把扯过兰香,指着地上的王焕之,“洗干净脸再回去。看见王靖荛知道怎么说吧?”

    王焕之脸贴着冰冷的地板,麻木地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焕之君,你没事吧?”兰香关心问,几次想冲过去把王焕之从地上扶起来。

    男人紧紧拉着她的手,“走!你不能留在这里!”

    “小杂种!”男人临走前不忘朝他脸上啐一口唾沫。

    “你放手,我自己会走!”

    “走!”

    王焕之斜着眼睛,看着男人把沈兰香连拖带拽地拉走。夕阳落到山下,把他们的影子也吞没了。

    “你给我上去!”男人把兰香粗暴地塞到车上。车门一关,旋即马上变化成另一副嘴脸。

    他色迷迷地从兰香的脸看到她丰满的胸,伸手在她饱满如蜜桃般的胸部摸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你干什么!”兰香怒然瞪着他,刚扬起手臂。脸上就挨一耳光。

    “瞪什么瞪!老子摸一下怎么呢?”说完,他像野兽一样扑上去。“老子——”

    “啊——”兰香尖叫,奋力扭打。“你是——我的父亲,你知不知道?”

    “名义上的而已!你妈妈是妓女,你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。”他淫笑着解开她的衣服,将内裳从大衣中刮下来。

    “哈哈,你就别挣扎了。乖乖的,还能少受些苦!”

    “无耻!”兰香用平生最大的力气甩打着他,在他红色的酒糟鼻上咬上一口,推开他跑下车。

    男人的鼻子被狠狠撕下一块,他捂着流血的鼻子冲下车,对着她的背影呜呜大叫,道:“你他妈的!下流娼,妇!看你往哪儿跑!总有一天老子会把你搞到手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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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盛永伦的伤说轻不轻,说重不重。人年轻,再重的伤只要未伤筋骨,恢复起来也挺快的。比起身体的痛,最让盛永伦难接受的是——不自由!

    不能再随意出门,必须躺在床上。连出门都受到限制,去上学就更不可能。

    “万叔,你也太大惊小怪。你发电报给大伯。他在广州。别说我没事,就是有事,也鞭长莫及。”盛永伦半躺在床上,用没受伤的手拿着葡萄干,一颗一颗抛到空中,然后张嘴接住。他也不顾伤口的疼,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。床上枕头上掉满了绿色的葡萄干。他心里烦,气着万泽不许他出去。明明是手受伤,脚又没事,为什么不许他出门!

    万泽一点不怕他,老神在在的说道::“少爷,你出了这么大的事,我总不能什么都不说吧。”来松岛之前,盛观恒的嘱咐言犹在耳,他可不敢隐瞒。再说,逃得了初一逃不过十五。这件事迟早会知道。

    “老爷说了,在他没来之前,你不许离开饭店房间一步。”

    “你看你那电报坏不坏事!我在这里能跑能跳,大伯来做什么。家里还一摊子事。来了,又该念叨我。”说着,盛永伦有点郁闷地把手里的零嘴盘子放到床边的小洋铁架几子上。

    洋架子上摆着这几天他画的几十张画像。天可见的,他的手拙笨得很,这么多画像,居然没有一张能辨认出人样。

    万泽调侃他,这是鬼画符,拿到警察局,除了能捉到鬼,哪里能抓到人。盛永伦自己瞧着那些画,也确实是——不堪入目。只是他确确实实记起凶手的相貌,瘦长身材,八字胡,透着精光的眼神,看什么都像剥皮一样厉害。尤其是杀人时的镇定和微笑,凶手已杀人为乐趣,他很享受被害人临死一刻的害怕和恐惧。

    每每想到他举枪杀害父母时的微笑,盛永伦就会一阵胆寒和恶心。他发誓,上天入地,穷尽一生,定要手刃仇人。

    万泽看他目光像磁石一样盯着画像,伸手把画像卷了起来,“别想了,别想了。事情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。咱们呀,等着吧。”

    盛永伦知道,万泽是怕他想多了不开心。也不点破,也不说不去追寻,凶手怎么会自动献身的话。沉了半天,撒出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,“这个葡萄干不错,送几斤到上官家去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万泽笑着把他床边的小洋铁架子端开。

    盛永伦又问:“现在几点了?我怎么觉得天黑得早些。还不到五点吧?”

    “还不到四点哩。”万泽抬头看了一下西洋钟,再看盛永伦失落又含期待的表情,笑道:“这个时间,上官小姐应该还没有放心。少爷既然等得心急,要不我派人去接她来?”

    盛永伦脸一红,生气地说道:“谁要你去接了?她是戏子还是名伶?你说话真不尊重!你应该说——请!而且我病了,她不应该主动来探病吗?”

    “得,我说错了。”

    过了半个小时,然后又过了半个小时。等的人还是没来。不但人不来,连一个问候的电话也没有。

    他终忍不住,狼狈的地说道,“万叔,你派人去学校接一接宜室。天这么暗,恐怕要下雨。”

    万泽撅嘴,嘟囔道:“我这是去接,还是请呢?”

    话音刚落,一碟子葡萄干全朝他扔过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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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盛永伦料得不错,果真过了不久,天空的细雨簌簌落下。落天砸地,漫得窗户上都是水珠子。

    在床上躺了一天,骨头都散了,浑身没处舒坦。不顾万泽反对,硬要去浴室洗澡。急得万泽在外乱嚷嚷,“少爷,你的伤口不能沾水!”

    “知道了!你别为我操心!我都这么大一个人,你去忙你的去吧,把我要的东西都准备好就行!”他站在莲蓬头下,滑稽地把受伤的手高高举起。他又不傻,能不知道水往低处流这个道理吗?万泽就是大惊小怪,大伯到了后,只怕会比万泽更大惊小怪。

    洗完澡,换身干爽衣服,顺手把新生的胡渣刮得干干净净。“洁净”不仅仅是女人的专利,更应该是男人对女人的尊重。

    盛家包的套房是中央饭店最大的一间,有独立的卧室、客厅、会客室、阅览室。每一处都透着恢弘典雅,于小处又见精致。纯西洋式的装修风格,一水法国白色家具,珍珠白的亚麻窗帘,四柱垂纱大床。最美的是窗台上、餐桌上,小几上、镜子前都有造型各异的西洋瓶子,里面都插满鲜花。

    广州是花城,盛永伦不爱花,却喜欢被花朵装点的生活。就像他爱美食,爱美人,爱生活中一切与美好有关的事物一样。

    爱和喜欢总不是错。他相信,哪怕现在宜室还不那么喜欢他,但总有一天,她会爱上他的,深深的,就像他爱她一样。

    他从浴室出来,在更衣室换上一身亚麻西装。餐厅里已经按照他的指示摆好银色的餐具,桌上中央放着欧式三层大烛台。他看着眼前的一切,会心而笑。走过去,拿起银盘上的火柴,一根根把烛台上的蜡烛点燃,高高闪闪蜡烛洋溢着流动的光。房间的留声机放着罗曼蒂克的外国歌曲,轻吟浅唱。

    女人喜欢浪漫,他费心制造,希望能博佳人一笑。

    “少爷,我准备得不错吧?”万泽表功地凑在他耳边,“我肯定宜室小姐会喜欢。”

    盛永伦脸一红,拿叉子作势又要扔。万泽用手挡住,笑道:“别扔,别扔!扔了叉子,待会吃牛扒只能用手抓了!宜室小姐会要笑你是野蛮人。”

    “滚!”骂过之后,两人又会心一笑。万泽道:“少爷,我下楼去接宜室小姐啊!”

    盛永伦点点头,万泽走两步又回头。嘿嘿地看着他傻笑。

    “你笑什么?”盛永伦佯装怒道。烦躁一点心事都被他看穿。

    万泽不说破,挠挠头笑着走了。空余盛永伦一人对着跳跃的烛火发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