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四十八章 招鬼术

墨香酒臭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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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管什么原因,厉鬼还是要除去,否则遗患无穷。看来只能使用崂山术了。

    我开车返回一趟香海市,去一家扎纸人的店铺。

    店铺老板是一个年过六旬的老太太,她瘦骨嶙峋,但面容红润,盘着发髻,人显得很精神。

    “老太,我想扎10个纸人,一天之内能做好吗?”进屋后,我问老太太。

    老太太没有抬头,直接回答说:“要10个,恐怕有点难度。”

    “老太,帮我赶一赶吧,不行我明天来取,你晚上多多帮忙。”我说着,然后拿出一沓子钱,放在了老太太的桌子上。然后我开车回家。我知道这老太太不睡觉也会帮我弄好,她是一个特别较真大的人。我在这里买了多次纸人。

    第二天,我雇了一辆车,把一比一的10个纸人运回村里,当然,是晚上才运回去的,避免引起村里人的恐慌。

    半夜十二点前,我亲自把纸人固定在包玉娇表弟家的古井边上,围绕成一圈。然后,我在院子里,包括各个角落,点燃了一百多支蜡烛。整个院子照得红彤彤的亮。

    包玉娇很是奇怪,来到外面问我为啥摆这么多蜡烛,还有令人恐怖的纸人,我告诉她天机不可泄露。

    这是古代崂山比较古老的招鬼术,就是把厉鬼吸引出来,我从来没有做过,不知道能否成功,可是时间不允许我再等,况且包玉娇的表弟现在病情严重,只能靠黑血蝙蝠药丸来维持,实在是相当的危险。

    午夜,十二点刚刚过,院子里阴风四起,可是,在我的咒语控制之下,蜡烛一根都没有熄灭。

    厉鬼哀鸣声从井底扩散开来,越来越大,一股刺骨的寒气袭来,盘坐在地上的我立即抽出桃木剑和罗盘,起身直奔古井而去。

    厉鬼已经现身,正围绕着井边的纸人仔细的看着,绿色的大眼睛显得异常的凶狠。

    厉鬼发现了我,立即向我扑过来,我忙躲闪。

    躲开厉鬼的袭击,我对着井边的一个纸人刺了一剑,道:“一剑穿身,拔出恶根!”

    厉鬼嗷的嚎叫,向我更加猛烈的冲击过来,我躲了过去,对着另外一个纸人刺了一剑道:“两剑穿身,根基不稳!”

    厉鬼果然开始摇晃,但是不至于跌倒,继续摇晃着向我袭来。

    我一个鹞子翻身,准确对准第三个纸人刺出一剑道:“四剑穿身,烈火焚身!”

    砰!

    厉鬼身上果然起了火,因为极度的痛苦,它继续向我反扑过来。

    趁着厉鬼挣扎立足不稳,我准确的刺中第五个纸人的小腹。

    厉鬼口中的哀叫声更加的令人恐怖,简直就是疯狂,躲过这一下,我又刺中一个纸人,口里念叨:“六剑穿身,不再害人!”

    刺了六剑,厉鬼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,虽然每一剑都是刺在纸人身上,但受到损伤的却是那厉鬼,这就是崂山术的厉害,把厉鬼的魂魄吸引到纸人上,它的注意力越是集中在纸人上,受到的损伤就越大。

    六剑让厉鬼受到了极大的伤害,可是却更加狰狞,每一次攻击,都想直接取我的性命。

    没有稍息喘息的机会,厉鬼就再一次向我冲了过来,我随手刺出第七剑,嘴里念道:“七剑穿身,落英缤纷!”

    只见厉鬼踉跄了几步,嘴里,眼里,鼻子里,耳朵里开始冒出鲜血,身上的鳞片开始脱落,身上开始流出脓和血水。

    当厉鬼再一次疯狂地刺了过来,我刺出第八剑,嘴里大喊道:“八剑穿身,无处安身!”

    厉鬼开始口吐鲜血,一汩一汩的,脚步更加的踉跄,它已经是强弩之末,但是还是向我扑过来,第九剑,我刺中它的心脏,喊道“九剑穿身,地暗天昏!”

    厉鬼这次真的是强支撑着站立,竹剑刺中心脏,它嘴里的鲜血呈喷射状而出。

    “过来啊!”我手持竹剑,大喝一声。

    厉鬼脚步已经蹒跚,可是目光却死死地盯着我,眼里是不舍和不甘,又像是在哀求。

    我掏出红色高跟鞋,对着它摇晃了几下,说:“走吧,我会为你安排一切!”

    说完,我嘴里大喊:“十剑穿身,厉鬼去魂!”

    然后,第十剑我准确地刺中纸人的眉心,只见厉鬼的脑袋立即从中间炸裂,但是它还是不肯倒下,踉跄着向我而来。

    恰巧在这个时候,包玉娇从房间里面跑出来,我大喊她不要过来,可是她却没听到。当她看见那无头厉鬼,无头厉鬼已经转向奔着她而去,就在厉鬼的双手要抓到包玉娇的时候,我挺身而出,把包玉娇推开。

    而厉鬼双手却狠狠地抓进了我后背的肉里,一阵钻心的痛。把我压在身下。

    血,脓水,恶臭,湿淋淋,最后那厉鬼化作一滩脓血。

    包玉娇被吓得说不出话来,我强忍着疼痛站起来,嘴里还不忘安慰她说:“没事了,我们已经安全了。”

    天亮了,包玉娇表弟那边也传来好消息,他已经恢复了意识,好起来。

    听到这个消息,昨晚一直服侍我洗澡的包玉娇竟然喜极而泣,这可让我颇感意外。

    一切收拾停当,我们回到包玉娇的舅妈家,发现一个念过八旬的老太太在他们家,一问,原来是过去公家供销社的人,转为那红色高跟鞋而来。

    我拿出红色高跟鞋给老人看,她看了一下里面的尺码,说:“哎!果然是大家诬陷了那孩子,这双鞋不是她的,而是当年另一个女人,屯里有名的马寡妇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怎么知道?”我惊呼道。

    “马寡妇买鞋子在先,在年初正月二十三,你看,这儿记着呢,是四十码,而跳井的儿媳妇是同一年的八月十五结婚,八月初买的这双鞋,就是你手里拿着的这只鞋,三十七码。当年捉奸时那双鞋已经被烧了,现在这双正是那媳妇自己的。”老太太说。她手里拿着一张发黄的账本,正是当年记的账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,当年偷情被抓时候逃跑的是马寡妇,人们凭着红色高跟鞋认定是那小媳妇的,她死的确实冤枉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