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9霸道总裁爱上我9

衣不如新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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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149霸道总裁爱上我9

    那是拥有几百年历史和各种美丽传说的宝石,最初是欧洲中世纪一位国王送给王后的礼物,象征着永恒的爱情。在之后的几百年里,几经辗转,不知经了多少人的手,而那些人,都是名噪一时的大人物。19世纪末,这颗宝石流入了中国,被黎歌的曾祖父意外得到,作为传家宝代代相传。抛开各种历史意义不谈,单是它的价值,就有一个亿。

    这对于当时只有几百万身家的暴发户儿子慕家主来说,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。

    但是……他不识货啊!

    黎歌被救上来的时候,衣衫褴褛,形容憔悴,除了知道自己名字里应该有一个歌字,就什么也不记得了。唯一不能掩盖的是美丽的面容,除此之外,她简直像个难民。

    慕家主只觉得这是个家境一般甚至穷困,被生活压力逼到跳海的姑娘。那颗宝石是她全身上下唯一贵重的物件,慕家主以为那只是颗价值几千块的宝石。他当时表现的很感动,因为他是这么想的:虽然这只是一颗不怎么值钱的宝石,但却是她身上最宝贵的东西。她把她最珍贵的物品给了我,我真是太感动了。

    当然,虽然这么想,他是不可能真的只把这么一颗“不值钱的宝石”当做大礼送上去的,那不是笑话么?最终,他还是送上了许多名烟名酒,金银珠宝,外加一些商铺的地契。

    至于那颗永恒之心,就被他顺手丢在了装满珠宝的小盒子里,一起送了上去。

    慕家主不识货,可收礼的大人物见多识广啊。他本来也就对这些礼物象征性扫一眼,然后一口回绝,一个暴发户能有什么好东西呢?

    没想到就见到了这颗永恒之心。

    这位大人物是个珠宝爱好者,也是个中行家,不然慕家主也不会投其所好送一些珠宝了。他几乎是一眼就看出了永恒之心的不凡,查阅了各种资料,终于确定,这就是传说中代表永恒之爱的永恒之心!

    永恒之心19世纪末就失去了踪影,没有人知道它落入了谁手里。黎家一直把这个传家宝保护的很好,一点消息也没有宣扬出去。这位大人物如获至宝,一高兴,就对慕家主大力扶持,帮助他打入真正的上流圈子。

    可以说,都是因为那颗永恒之心,才让大人物为慕家主大开方便之门。那是慕家主立足的根本。

    可慕家主哪里想到都是那颗宝石的功劳呢?他还以为是自己挑的什么东西合了那位的心意。

    像一切有钱了就变坏的男人一样,慕家主有地位了,进入上流圈子了,见识到形形色色的人了,对每天待在家里当贤妻良母的黎歌就渐渐有些看不上眼了。他在外面结交了各种各样的名媛千金,他也是有名的青年才俊,他应该有更好的选择……他的根基太浅,慕氏虽然势头很猛,可是孤军奋战,难免有些事情比较麻烦,如果跟另一个企业联姻……那就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他已经想好了,方家是最好的合作伙伴。而且方家的家主对他似乎也很有栽培的意思……

    他白手起家的那段日子,都是黎歌陪他度过的。他父亲虽然做生意挣了几百万,可全被他拿去打点和送礼了。创业艰难,他在外头应酬,她就在家里做好香喷喷的饭菜等他回来。她知道,他在那些应酬上,是不敢吃饱的。

    多年操劳侵蚀了黎歌的美貌,慕家主每次回来,见到黎歌,眉眼间都是不耐之色。他不想让别人知道黎歌的存在,这样他青年才俊的吸引力会在圈里大打折扣,那些千金小姐们也会疏远他。因此,他不许黎歌工作,甚至不许她出门。美其名曰:“你以前跟着我受苦,现在只需要安心地待在家里当全职太太,我养你就好。”

    那时候,黎歌已经有了慕斯年。

    但是她和慕家主还是没有结婚。

    慕家主总是用这样的借口推脱:“你没有户口簿和身份证,怎么登记结婚呢?我一直在寻找你的家人。”

    可其实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,安排一个人的身份实在是轻而易举。他只是不想娶她罢了。

    他已经跻身豪门之列,岂能娶一个穷人家的姑娘?传出去都是笑话。这圈子里最讲究的就是门当户对,他本就是暴发户出来的,自尊心尤其敏感。

    在一个冬日的寒夜里,他把黎歌赶出了家门。她的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,那是还没满周岁的慕斯年。

    他们母子,他都不要了。他要娶方家的小姐。

    他没有做得太绝,给了她一笔足以让他们母子富足一生的钱。

    慕家主应该庆幸他没有做绝,要不然现在的他可就不能好端端地站在这了。

    慕家主说到这,还是心有余悸,又有一丝庆幸。

    慕亦寒听得目瞪口呆,他没有想到,自己的父亲会是一个如此薄情寡义之人。他并不清楚上一辈的事情,只以为是父亲娶了母亲后,又另结新欢。他把那个无辜的女人当小三,把慕斯年当私生子,可是……可事实却是自己的母亲才是第三者,自己的父亲更是加害者!黎歌与慕斯年才是受害者……

    慕亦寒忍不住问道:“然后呢?”

    “然后?”慕家主的脸上又浮现出那种恐惧的神色。

    “后来,我偷偷去看了他们母子一次……”

    在方家的帮助下,慕家主的公司越做越大,甚至超过了方家,成为了B市第一。而在无人愿意涉足的贫民窟里,黎歌与慕斯年艰难生存着。

    她不愿意用他的钱。可她一个女人,没有记忆,没有身份证,能找到什么工作呢?她曾是美国名牌大学的硕士生,是高高在上的千金大小姐,可这些她都不记得了。在她拥有的记忆里,第一眼见到的就是年轻帅气的慕家主,以他为伊始,以他为落幕。

    她当过服务员,洗碗工,为别人当保姆,洗衣服,什么脏活累活都干。她几次痛不欲生,可为了年幼的慕斯年,她都坚持下来了。

    少年的慕斯年,常年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,小小年纪就很懂事,知道帮人干活来贴补家用。在母亲面前,他是乖巧成熟的孩子,可是在别人眼里……

    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魔。